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(原厦门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,下称“英合所”),成立于1984年,系厦门市最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,原为国办律师事务所,2000年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。建所三十年来,英合所本着“诚信公道、恪尽职守、敬业乐群”的执业信条,精于专业,锐意开拓,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,获得委托人、社会各界及司法行政部门的肯定,曾先后被授予“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文明服务窗口”、“福建省先进律师事务所”、“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”、“厦门市文明单位”、“厦门市先进律师事务所”、“厦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”等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