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辩护

刑事辩护

刑事辩护业务范围包括:

    ●职务犯罪预防及培训:接受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各种社团法人及个人的聘请,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,进行职务犯罪预防、企业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;

    ●侦查阶段: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帮助;会见犯罪嫌疑人;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;提供法律咨询;向公安机关出具法律意见;申请取保候审;代理申诉和控告;

    ●审查起诉阶段: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;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、技术性鉴定材料;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证据材料;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;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。

    ●公诉案件一审阶段:担任一审辩护人;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 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 调查和收集证据; 出庭准备;参加法庭审理全过程,发表辩护意见;休庭后工作。

    ●公诉案件二审阶段:担任二审辩护人;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;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;阅卷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;发现收集新的证据;出庭准备;参加法庭调查;参加法庭辩论;二审案件不开庭的,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。

    ●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。

    ●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精神病人的诉讼代理人。

    ●自诉案件:代为制作、提交刑事自诉状,参加庭审,指控犯罪,提出犯罪事实等。

    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: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,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,参与庭审,代为向侦查机关、公诉机关申诉、控告,书写法律意见书;

    ●死刑复核阶段: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,与被告人会见,调查和收集证据,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;

    ●刑事案件申诉:申诉案件立案;申诉再审案件的辩护。